為貫徹落實中央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全面推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要求和部署,進一步接受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監督,促進依法正確行使檢察權,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規定》,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選任了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人民監督員的職責是:對人民檢察院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7種情形實施監督;應邀參加人民檢察院組織的有關執法檢查活動,發現有違法違紀情況的,可以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檢察工作、檢察隊伍建設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公司董事長王勇被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選任為人民監督員。任期從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今年元月,省人民檢察院為他頒發了“人民監督員”證書。
